扬州宝应公司:促成变电站工程“拿地即开工”方案出台
来源:电力橙 点击数:315 日期:2023-07-01 11:35:43
近日,宝应县印发的《宝应县变电站工程“拿地即开工”实施方案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正式施行,宝应县范围内新建变电站工程有望在1个工作日内实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“五证齐发”,实现“拿地即开工”目标。

近日,宝应县印发的《宝应县变电站工程“拿地即开工”实施方案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正式施行,宝应县范围内新建变电站工程有望在1个工作日内实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“五证齐发”,实现“拿地即开工”目标。
为进一步提升电力用户“获得电力”良好体验,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创新审批方式,提高审批效率,实现全县变电站工程“拿地即开工”目标,加快构建安全、可靠、清洁、高效的电力生产供应系统,经过宝应公司与县政府多次商谈沟通后,宝应县政府出台《方案》,深入贯彻“营造市场化、法制化、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”要求,打造全省一流电力营商环境的“宝应模式”。
《方案》明确,该方案适用于宝应县范围内新建变电站工程,在相应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完成后,1个工作日内实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不动产权证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审图合格证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“五证齐发”,确保项目拿到土地即可开工建设。
《方案》明确,以国网宝应县供电公司自愿申请为前提,提交专项模拟审批申请表和承诺书,县发改委出具告知书。模拟审批申请经审批联动部门确认后,实行红蓝章制度,出具模拟审批意见。工程正式开工前,所有模拟审批成果应当全部转换为相关部门的正式审批文件。
《方案》从项目立项、提交申请、模拟审批、文件转换阶段、程序终止情形等五方面对工作流程进行了明确,并对各流程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工作职责、提出了要求。
《方案》还明确,如出现“申请人、项目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发生重大变化的”等四种情形之一的,应当立即终止“拿地即开工”程序。
(仲怀军 郑宝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