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民解“难”暖人心
“真的没想到,你们不仅服务好,办事效率也这么快,不到一个小时就帮我解决了难题,也圆了我女儿上理想中学读书的梦,谢谢,谢谢……”
7月9日下午2点50分,盱眙县东原·朗月(兆科学府)小区居民付某海家属与女儿带着成功的喜悦,走进盱城供电所负责人的办公室连声致谢。
据了解,付某海常年在外打工挣钱供女儿读书,今年中考女儿成绩优异被县某中学优先录取。当天上午,当付某海家属带着女儿到学校报名时,学校要求所有学生家长必须提供居家用电正式发票,作为真实居住地支撑证明材料之一。在现场,付某海家属却因拿不出家中电费发票而犯愁,因为学校要求必须在当天下午5点钟之前提供所有“证明”,否则作为自动放弃。随后,她拨打了95598服务热线,请求提供帮助。
既然是住家缘何拿不出用电正式发票?原来,该户在东原·朗月购买一套新房交付后一直没有装修入住,平时家里人偶尔会前去开灯照明或者用于电瓶车充电,因此一直未产生电费。
下午2时许,付某海家属带着女儿骑上电瓶车,抱着试试看的心里赶到北头供电公司营业大厅,向营业人员一五一十地叙述了拨打95598请求帮助的来龙去脉。也就在此时,盱城供电所也接到了“95598”付某海家属的“服务申请单”。
该所负责人立马召集运维班长张启明和营销员陈艳商讨解决办法。经查询,东原·朗月小区为单月发行电费周期,而付某海户今年1至5月份累计用电量仅18.64千瓦.时。按照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现行管理规定,居民客户全省统一为当月抄表电量低于20度不结算,待客户电量累计20度时一并发行。
所长王月龙考虑到该户小孩读书急需电费发票的特殊情况,当即要求营销员和运维班长想办法帮助客户解决难题。紧接着,营销员陈艳上机查询付某海家的用电信息;班长张启明负责与其家属进行电话联系沟通……
“东原·朗月小区付某海1到6月份累计用电量23.68度,已符合电费发行条件,但是要等到7月10号才能发行电费、开票……”营销员陈艳向王月龙所长汇报。
“这件事要快办,而且必须做好。”王月龙立即安排班长张启明负责与上级工作人员进行联系、协调,很快便为该户提前发行了电费。
当日下午2时45分,付某海家属在该所营业厅缴纳了电费,并如愿以偿地取走了电费发票,于是也就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。